【转】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医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要求,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现就我校2013年度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校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以往参加省统一培训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今年岗前培训相关科目的补考,考试成绩合格视为补考通过。
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省统一培训、校内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统一培训的课程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指定学段的师范类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免修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学校将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等形式开展新教师校本培训,各学(附)院应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新教师培训工作,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新教师至少要参加随堂听堂、教学观摩2个学期以上,各学(附)院要加强对新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认真填写并保存《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汇总表》。
三、参加省统一培训的要求
1、培训及考试时间:省统一培训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全省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使用省编教材,统一组织教师参加全省统考。培训时间安排在10月-11月,培训方式采用脱产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或旷课15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学校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者,须经学校师资科批准。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及考试费用:每人交岗前培训报名费5元、考试费80元(其中单科考试费20元);培训费用320元(单科培训费每门80元)、教材费114 元(其中《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论》每册28.00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00元,教师可根据个人需要自行购买)。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教师只需交纳自己所修课程的培训考试费用。
根据南医大人[2005]58号文件精神,本校新教师一次性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后学校给予报销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及教材费;考试不合格者,所有费用均自理,并参加下年度补考。医院编制临床教师参加岗前培训费用自理。以往参加岗前培训四门考试均未通过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文件规定,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任教师、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医院编制临床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四门考试和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合格者,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可参加教育厅每年9月份组织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4、关于医院编制临床教师报名:凡需要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医院编制临床教师必须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已取得医疗系列中级职称,并担任临床理论课、临床带教等教学工作。报名者需经学院或所在医院科教部门审核并统一上报。医院临床教师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四门岗前培训、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参加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5、请各学(附)院及时通知到有关培训对象,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师资科报名。 每人须交一张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所在学系。请各单位、各学(附)院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将表格、照片、各项费用交至师资科,并将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信箱szb@njmu.edu.cn。有关医院报名情况由所在学院汇总上报。报名截止时间:9月5日。
联系人:史诚邹志钢 联系电话:025-86862642
附:1、2013年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
2、2013年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